一、学院简介
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湖南省重点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湖南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现有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量子信息科学三个本科专业。现有教职工151人,其中教授56人,副教授52人,高级实验师5人,博士生导师49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23人。近年来,在学校人才强校战略的引领下,通过引培并举,学院打造了一支包括国家级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12人、省部级人才项目入选者50余人在内的高水平教师队伍。物理学科教师团队入选全国第四批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物理系教工党支部入选第四批全国高校党建工作样板党支部。
学院现有物理学和电子科学与技术两个一级学科,拥有理论物理国家重点学科、非线性物理国家“211工程”重点学科、物理学湖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和湖南省“十四五”重点学科,物理、材料学科进入ESI前1%。现有物理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低维量子结构与调控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湖南省量子效应与量子技术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物质微结构与功能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后摩尔物理与器件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多物理场智能材料与器件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量子效应及其应用湖南省高等学校2011协同创新中心、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研究所-湖南师范大学彭桓武科教合作中心、量子精密测量与传感湖南师范大学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拥有物理与电子技术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和“物理与信息技术”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实验中心等教学平台。
学院先后与8个国家和地区、15个大学或机构建立了合作与交流关系,开展人员交流、教学和科研合作,取得了系列创新成果。学院办学底蕴深厚,名师荟萃,培养了两万余名优秀毕业生,包括3名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中国工程院院士、20余位国家杰青和长江学者科技精英,一大批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全国模范教师等教育精英,以及企业界专业人才。
二、申请条件
(一)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23年9月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二)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关材料经审查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三、申请步骤
(一)依据《2026年9月湖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我院物理学(代码:0702)和课程与教学论(物理)(代码:040102)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二)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快速入口→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日期填写期段为2026年09月05日-2026年11月5日。注册后,填写好基本信息(请一定在系统中填写申报的专业学院为: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提交相应学位申请。
(三)登陆“湖南师大研究生院网站”→网站导航→学位工作→同等学力,查看《2026年9月湖南师范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简章》,下载《湖南师范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附件1),亲笔填写一式三份;申请人亲笔签名、张贴照片(与上传“同等学力申硕”国家信息管理平台的照片同底,两寸免冠蓝底近照)。
(四)现场确认
1.时间:2026年11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逾期不再办理。
2.地点: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一楼107室,联系电话:0731-88873083。
3.流程:
(1)初审
申请人在我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地点:格物楼324办公室)进行初审,提供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以备查验,同时向学院提交一份拟申请专业相关的研究计划,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申请人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加印密封)。
我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将查验申请人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的真实性,必要时采取笔试或口试方式对申请人的学业水平进行考核,决定是否接受其申请,并在《湖南师范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一式三份)上签署初审意见(加盖学院公章)。
(2)复审
申请人在学校研究生院107室办理复审,需提交的书面材料:毕业证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湖南师范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一式三份。
(3)缴纳培养费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两个阶段收费,第一阶段申请学位培养费于现场确认时一次性交纳,为2.2万元。
第二阶段申请学位评审和答辩费在学员通过全部考试且被批准撰写学位论文后,在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前一次性交纳,费用为1.2万元。
(4)采集电子图像(需本人亲自到场)。
4.查询注册结果:
申请人登陆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查询审查结果。
四、学习年限
(一)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两个阶段:课程学习培养阶段(简称第一阶段)和撰写学位论文及答辩阶段(简称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5年内完成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5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第二阶段:申请人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手续,并在一年半内完成学位论文的开题、撰写和答辩。如答辩未通过可申请一次重新答辩,但需在半年之内通过论文答辩,且重新交纳答辩费,如仍未通过则不能再申请学位。
(二)第一、第二两阶段的学习期限不超过六年半,逾期未取得学位,本次申请无效。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所缴纳费用不予退还。
(二)申请人在校期间食宿自理。
(三)同等学力学员不颁发结业证、毕业证、肄业证等证明材料。
(四)我校未与任何第三方机构合作,未委托任何机构进行宣传和招生。请勿轻信除我校(各学院)官网招生宣传以外的其他宣传,请勿向任何第三方交纳学费。
(五)本简章由湖南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查阅https://yjsy.hunnu.edu.cn/info/1083/16259.htm《2026年9月湖南师范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学院联系人:马老师 0731-88872834
湖南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2026年6月26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湖南师范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
一审:马前春
二审:唐湘云
三审:欧阳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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