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湖南师范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湖南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现有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应用物理学三个本科专业。有教职工136人,其中教授45人,副教授36人,高级实验师6人,博士生导师40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04人。打造了一支包括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计划等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14人,中科院百人计划、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湖南省芙蓉学者计划等省部级人才计划入选者37人在内的高水平教师队伍。
学院现有物理学和电子科学与技术两个一级学科,拥有理论物理国家重点学科、非线性物理国家“211工程”重点学科、物理学湖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和湖南省“十四五”重点学科,物理学科进入ESI前1%。现有物理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低维量子结构与调控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量子效应及其应用湖南省高等学校2011协同创新中心、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研究所-湖南师范大学彭桓武科教合作中心、物质微结构与功能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后摩尔物理与器件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量子精密测量与传感湖南师范大学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拥有物理与电子技术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和“物理与信息技术”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实验中心等教学平台。
学院先后与8个国家和地区、15个大学或机构建立了合作与交流关系,开展人员交流、教学和科研合作,取得了系列创新成果。改革开放以来,学院培养了包括3名中科院院士、1名工程院院士,18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等在内的一大批科技精英,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全国模范教师、“徐特立教育奖”获得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正高级中学教师和国际中学物理奥赛金牌教练为代表的一大批中学物理教育家。人才培养成效稳居师范院校和地方高校前列。
二、申请条件
(一)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21年9月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二)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关材料经审查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三、申请步骤
(一)依据《2024年11月湖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我院课程与教学论(物理)(代码:040102)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二)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快速入口→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日期填写期段为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30日。注册后,填写好基本信息,提交相应学位申请。
(三)登陆“湖南师大研究生院网站”→网站导航→学位工作→同等学力,查看《2024年11月湖南师范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简章》,下载《湖南师范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附件1),亲笔填写一式三份;申请人亲笔签名、张贴照片(与上传“同等学力申硕”国家信息管理平台的照片同底,两寸免冠蓝底近照)。
(四)现场确认
1. 时间:2024年12月7日-12月11日,逾期不再办理。
2. 地点: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一楼107室,联系电话:0731-88873083。
3. 流程:
(1)初审
申请人在我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初审,提供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以备查验,同时向学院提交一份拟申请专业相关的研究计划。
我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将查验申请人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的真实性,必要时采取笔试或口试方式对申请人的学业水平进行考核,决定是否接受其申请,并在《湖南师范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一式三份)上签署初审意见(加盖学院公章)。
(2)复审
申请人在学校研究生院107室办理复审,需提交的书面材料:毕业证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湖南师范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一式三份。
(3)缴纳培养费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两个阶段收费,第一阶段申请学位培养费于现场确认时一次性交纳,为2.2万元。
第二阶段申请学位评审和答辩费在学员通过全部考试且被批准撰写学位论文后,在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前一次性交纳,费用为1.2万元。
(4)采集电子图像及指纹信息。
4. 查询注册结果:
申请人登陆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查询审查结果。
四、学习年限
(一)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两个阶段:课程学习培养阶段(简称第一阶段)和撰写学位论文及答辩阶段(简称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5年内完成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5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第二阶段:申请人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手续,并在一年半内完成学位论文的开题、撰写和答辩。如答辩未通过可申请一次重新答辩,但需在半年之内通过论文答辩,且重新交纳答辩费,如仍未通过则不能再申请学位。
(二)第一、第二两阶段的学习期限不超过六年半,逾期未取得学位,本次申请无效。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所缴纳费用不予退还。
(二)申请人在校期间食宿自理。
(三)同等学力学员不颁发结业证、毕业证、肄业证等证明材料。
(四)我校未与任何第三方机构合作,未委托任何机构进行宣传和招生。请勿轻信除我校(各学院)官网招生宣传以外的其他宣传、请勿向任何第三方交纳学费。
(五)本简章由湖南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学院联系人:
唐老师:0731-88872834
郭老师:0731-88872522
湖南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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